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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1- 04- 08 10: 51

浙教技中心〔2021〕31号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教研室、职成教教研室、综合实践基地管理部门、家长学校管理部门:

为完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作用,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师生、教育技术工作者。鼓励高校教师团队面向中小学积极开发微课程、网络课程等精品资源。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10月。

三、建设内容

(一)基础教育组(含特殊教育)

适用于我省基础教育阶段的微课程资源,分学科指导、兴趣拓展和教师培训三大类:

1.学科指导类。指按照基础教育学段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建设与主要教材版本配套的学科学习中的重难点知识,以微视频为主要形式、具有相对完整知识结构开发的微型课程资源。课程设计合理、资源内容严谨、作品材料规范。课程内容可按学习主题、单元模块等灵活设计,每门微课程应涵盖某个学科整个学段中的一个学习主题或单元模块的重难点知识。

2.兴趣拓展类。指除学科教学以外,满足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知识拓展、兴趣培养、素养提升等需要的微课程。重点推荐爱国主义教育(红色研学)、法制教育、中华传统文化、公共卫生安全知识、经典阅读、心理健康专题类资源。

3.教师培训类。密切结合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遵循教师专业发展和成长规律,准确把握培训的目标。可从育人理念、教学管理、专业建设、教学技能、课堂创新、教学诊断等方面着眼,帮助教师更新观念、提升能力、破解教育教学中的现实问题。重点推荐信息素养提升课程。

(二)中等职业教育组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要求,遴选以公共基础课和量大面广的专业(技能)课为主要内容的在线精品课程资源。

1.公共基础课程。围绕中职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以培育学生学科核心素养为主要目标,课程设计思路新颖,教学方法符合学科和中职学生认知特点。

2.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符合中职学生掌握专业核心知识和培养专业核心能力的微课程,破解学习难点,指导学习方法,提升学习效率。

3.1+X证书课程。针对行业企业前沿技术、技能训练、工艺改进、就业创业素养培养等主题开发微课程。

(三)专项资源组

1.名师专题微课程。每个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可申报微课程1-3门,建设内容参照基础教育组(含特殊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组。课程建设由名师领衔,突显工作室在教学研究和信息技术应用上的探索成果。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可以担任微课程负责人,工作室负责人必须作为成员做好指导和把关工作。

2.家庭教育指导课。由全省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组织开发,以面向家长传播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的育人知识为目标,覆盖学生身心健康、生涯规划、时间管理、网络新媒体使用、家长情绪管理、亲子沟通、有效陪伴等方面主题的微课、微讲座资源。

3.数字史料馆。各级各类学校依托浙江教育数字博物馆(网址:http://museum.zjedu.org),结合学校和区域教育发展历史与现状中的红色故事,围绕“杰出校友”、“教育名人”、“教育故事”、“学校特色文化建设”等核心主题,建设数字史料馆。重点展示具有学校或地方特色的教育红色印记,资源组织要求脉络清晰、设计合理、富有特色。

4.综合实践优质课程。围绕综合实践活动形成优质的课程设计、课程纲要和教学案例,分为装备课程资源、基地课程资源、学校课程资源、研学课程资源、劳动课程资源五个资源类别,要求体现师生应用场景和实践活动,具备可操作性,为提升全省综合实践课程质量做好示范引领作用。征集对象为全省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校外活动场所、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各活动项目教研大组和普通中小学等机构或个人。

5.校园影视。师生围绕校园生活、校园文化建设等组织开发校园影视节目,内容主题分为建党100周年专题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微电影三类。

四、开发要求

  各类作品开发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度浙江省精品资源建设规范》(附件1)。

五、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和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共同组织。各设区市由教育技术部门牵头,联合基础教育教研室、职教教研室、综合实践基地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微课程选题遴选、开发团队组建、业务培训与指导、组织开发和审核推荐工作等。名师工作站负责名师专题微课程的统筹设计、开发指导和审核推荐工作。

六、活动流程

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如下:

(一)作品申报

申报单位或个人请填写《作品申报表》(附件2),原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各设区市、名师工作站单位留档。申报选题设计时须认真研究推荐建设主题和浙江微课网(网址:http://wk.zjer.cn)已经发布的微课程,原则上不与已建成发布的作品主题重复。申报人根据建设内容和要求,合理选择对应的活动类别。

其中,综合实践优质课程的申报需于2021年5月31日前先将《作品申报表》报送至各项目教研大组,由教研大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开发。家庭教育指导课的申报需于2021年6月31日前通过浙江家长学校(网址:http://jzxx.zjer.cn/)开通的地方分平台、数字家校课程空间完成资源和《作品申报表》报送,原则上要求2020年度认定的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每校上报不少于1个资源。

申报单位或个人于2021年9月16日前通过相关平台完成作品和《作品申报表》的在线提交。其中,基础教育组、中等职业教育组和专项资源建设组中的名师专题微课程通过浙江微课网报送,数字史料馆通过浙江教育数字博物馆(网址:http://museum.zjedu.org/)报送,综合实践优质课程、校园影视资源通过浙江省智慧评审平台(网址:http://ps.zjer.cn)报送。

(二)审核推送

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选题遴选和作品上传督促工作,按照《作品名额分配表》(附件3),完成作品及建设团队信息的在线审核,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作品汇总表》(附件4)统一报送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三)开发培训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开发工作需要,结合本地实际面向开发团队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活动,提升团队开发水平,确保资源质量。

(四)应用推广

  本次活动所有作品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等平台发布,供全省师生选用,并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中央电化教育馆等组织的相关活动,部分优秀作品将推荐出版,面向全国推广。

七、其他事项

(一)浙江省智慧评审平台作为本次活动的主要技术支撑平台,将及时、动态发布活动各类信息。

(二)本次活动材料申报、作品提交和专家评审等均通过网络开展。各承建单位和个人均须使用资源建设负责人的师训平台账号完成网络操作。作品信息以平台录入资料为准。

(三)参加活动的数字教育资源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的,一律取消活动参与资格。作品中引用他人的音乐、图片、视频及其他资源,请在申报时予以详细文字说明,注明出处和来源。不作说明的视为原创,由作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根据自愿参与原则,作者应同意授权活动主办方享有作品网络传播权,并授权活动主办方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中央电化教育馆等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征集、交流、评选等活动。

(五)联系方式

1.基础教育组、数字史料馆联系人:王张琴,联系电话:0571-88905096,电子邮箱:645707306@qq.com

2.中等职业教育组联系人:袁霄,联系电话:0571-87027718,电子邮箱:81425243@qq.com

3.名师专题微课程联系人:沈清,联系电话:0571-85245550。

4.家庭教育指导课联系人:王炎锋,联系电话:0571-88062887。

5.综合实践优质课程联系人:杨洪敏,联系电话:0571-87024158。

6.校园影视联系人:邵靓,联系电话:0571-88905096;电子邮箱:2399633856@qq.com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邮编:310012。

 

附件:1. 2021年度浙江省精品资源建设规范.docx

          2.作品申报表.docx

          3.作品名额分配表.docx

          4.作品汇总表.docx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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