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技中心〔2021〕19号
各部室: 现将《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2021年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1年3月23日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2021年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清廉学校”建设推进会的精神,为较好履行监督职责,确保2021年监督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订本办法。 一、内审监督组人员组成 组 长:王会军 副组长:徐飞、於晓东 成 员:郑鲁根、宋淑娟、孙帆、王张琴 二、内审督查项目范围 (一)党和政府教育信息化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列入省教育厅(及以上机构)项目、《2021年全省教育技术工作要点》的部分项目; (三)采购现场监督; (四)列入中心一、二级廉政风险点的相关项目和岗位; (五)省教育厅或中心领导有专门批示、重点督办的工作。 具体项目详见“2021年内审监督项目清单”。 三、内审监督内容 (一)项目总体推进情况(含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二)各项目负责人、责任部室履职情况; (三)各项工作制度及廉政规定执行情况。 四、内审监督办法 (一)各项目负责人每月2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包括实施进度、未按期完成的原因、存在的困难、解决的措施等)报内审监督组。 (二)内审监督组通过组织召开项目负责人会议、参加有关会议或活动(如项目方案论证、招投标、检查验收)、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开展内审监督。 (三)根据内审监督情况向项目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四)内审监督组在每月部室主任例会上通报内审监督情况,并在中心信息平台公布。 (五)年终考核时,在各项目负责人自查总结基础上,由内审监督组综合对各项目总体完成状况和各项目负责人、责任部门履职的内审监督情况,向中心考核组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内审监督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内审监督组的工作,如实汇报和客观反映有关情况,主动接受督查。 (二)各项目的主要工作环节衔接均需以文字形式进行交接,以分清相互责任,以备后查。 (三)内审监督组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方针政策,熟悉被督查项目的工作要求和实施情况,认真履职,按照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实施内审监督。 (四)内审监督组要及时、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内审监督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中心主要领导汇报。 (五)内审监督组根据督查项目的进展情况,按突出重点的要求,每月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内审监督报告:内审监督项目的进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内审监督结论和改进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和问题等。 (六)凡因内审监督工作不到位、不认真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内审监督人员监督不力的责任。 (七)公开内审监督联系方式。中心全体职工对项目内审监督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或者反映情况、举报问题,可及时与内审监督组联系。联系人:徐飞,联系电话:8806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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