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5号)要求,我厅(单位)对存在多家入围(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和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如下: 序号 | 本级或下属单位 | 存在多家入围(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结果公告时间 | 项目有效期截止时间 | 服务标准、定价原则 | 入围(中标、成交)供应商家数 | 二次选择规则 | 供应商库清理或保留 | 保留理由或依据 | 备注 | 1 |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 2020书香校园工程项目 | 2020-5-15 | 当年有效 | 服务标准:投标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小学学校需要的正版纸质图书,经综合评审法确定入围供应商。定价原则:基准价(图书定价)折扣率,同一本书(书号相同)选择价格低的供应商。 | 23 | 由所有受益学校根据入围供应商的入围书目选择自己需要的图书,根据各供应商被选择的图书签订合同 | 2020年度已失效 | 采购方式参考借鉴了协议供货方式。 | 2021年书香校园项目仍采取原方式。 | 2 |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 数字资源按用付费 | 2020-12-10 | 当年有效 | 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征集资源。 申报数字教育资源应用实践基地学校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7〕51号)、公布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示范学校名单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0〕89号); 开展2020年度全省精品数字资源开发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0〕17号)、公布2020年度全省精品数字资源开发活动结果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0〕87号); 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活动通知(浙教技中心〔2020〕19号)、公布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活动结果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0〕51号); 2020年度部分数字教育资源按用付费政府采购方案(浙教技中心〔2020〕35号)、2020年度部分数字教育资源按用付费政府采购结果(浙教技中心〔2020〕81号)。 | 基地校到2020年建100个,2020年资源征集732个,建设网络学习空间500个。 | 根据考核结果,2020年度部分数字教育资源按用付费政府采购结果(浙教技中心〔2020〕81号)按用付费 | 2020年度已失效 | 资源项目特殊性,教育教学资源涉及各学段、多学科、载体也多样。原公开招标确定一家供应商,采购对象是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企业,因与教育教学不够紧密,质量不高、资源覆盖面有限;且无法有效激励一线教师参与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建设和分享。 | 应用实践基地校、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活动、精品数字教育资源结果名单中符合支付要求的纳入按用付费支付目录。 2021年项目仍采取原方式按用付费。 | 3 |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 名师网络工作室 | 2020-12-3 | 当年有效 | 详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第三轮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的通知(浙教办技〔2019〕35号)、名师网络工作室考核办法(浙教技中心〔2019〕40号)。 | 3年建600个 | 根据名师网络工作室考核办法(浙教技中心〔2019〕40号)进行考核,前150名名师工作室发放年度奖励经费 | 2020年度已失效 | 项目特殊性,一般企业无法提供。名师网络工作室由省内名师领衔建设,以名师引领、团队协作、网络直播、在线研讨等方式开展活动和资源分享,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 3年建600个。 2021年项目仍采取原方式。 |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1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