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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0- 04- 01 08: 25

浙教技中心〔2020〕17号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教研室、职教教研室、综合实践基地管理部门:

为深化精品网络资源建设和应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鼓励高校教师团队面向中小学积极开发微课程、网络课程等精品资源。 

二、活动时间

2020年3月-10月。

三、建设内容

(一)学前教育组

征集幼儿游戏活动视频资源,由教师创设适合的环境和玩教具材料,幼儿基于兴趣自主开展或由教师组织开展,能够体现幼儿高质量学习探究过程的活动记录和教师分析反思,内容要求体现幼儿园游戏活动真实场景,真实展现幼儿游戏和学习的过程,体现教师对幼儿游戏的细致观察和教学支持;具有总结环节,体现教师对游戏活动过程的分析、反思,并对游戏环境材料、游戏规则、指导策略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思路。

(二)基础教育组(含特殊教育)

适用于我省基础教育阶段的微课程资源,分学科指导、兴趣拓展和教师培训三大类:

1.学科指导类。指按照基础教育学段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建设与主要教材版本配套的学科学习中的重难点知识,以微视频为主要形式、具有相对完整知识结构开发的微型课程资源。课程设计合理、资源内容严谨、作品材料规范。课程内容可按学习主题、单元模块等灵活设计,每门微课程应涵盖某个学科整个学段中的一个学习主题或单元模块的重难点知识。

2.兴趣拓展类。指除学科教学以外,满足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知识拓展、兴趣培养、素养提升等需要的微课程。重点推荐公共卫生知识、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专题类资源。

3.教师培训类。密切结合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遵循教师专业发展和成长规律,准确把握培训的目标。可从育人理念、教学管理、专业建设、教学技能、课堂创新、教学诊断等方面着眼,帮助教师更新观念、提升能力、破解教育教学中的现实问题。重点推荐在线教学能力提升课程。

(三)中等职业教育组

1.中职数学公共基础课。围绕中职数学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以培育学生学科核心素养为主要目标,课程设计思路新颖,教学方法符合学科和中职学生认知特点。

2.技能大师微讲堂。针对行业企业前沿技术、技能训练、工艺改进、就业创业素养培养等主题开发微课程。

(四)专项资源组

1.名师专题微课程。每个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可申报开发微课程1-3门,由名师领衔,突显工作室在教学研究和信息技术应用上的探索成果。中职名师工作室建设内容参照中等职业教育组。

2.名校专题微课程。每个省数字教育资源应用实践基地校根据学校申报的学科(专业)开发1-2门学科指导类微课程。其中英语学科鼓励申报外教课程。

3.数字史料馆。各级各类学校依托浙江教育数字博物馆(http://museum.zjedu.org),结合学校和区域教育发展历史与现状,围绕“杰出校友”、“教育名人”、“教育故事”、“学校特色文化建设”等核心主题开发资源,建设数字史料馆。重点展示教育名人、学校风采、校史故事、主题展示等具有学校或地方特色的教育历史和文化,资源组织要求脉络清晰、设计合理、富有特色。

4.义务教育拓展性网络课程。针对义务教育拓展性课程的网络课程,分知识拓展、体艺特长、实践活动三个类型。本年度征集的为知识拓展类课程资源,内容为与学科基础性课程相关的研究性学习、专题教育等,旨在拓展学生知识面,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5.综合实践优质课程。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利用教研活动形成优质的课程设计、课程纲要和教学案例,围绕研学实践教育、劳动实践教育、生存教育、人文实践、科技创作五个主题,要求体现师生应用场景和实践活动成效。征集对象为全省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校外活动场所、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和各活动项目教研大组等机构或个人。

四、开发要求

  各类作品开发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度浙江省精品资源建设规范》(附件1)。

五、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省教育技术中心、省教育厅教研室和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共同组织。各设区市由教育技术部门牵头,联合基础教育教研室、职教教研室、综合实践基地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微课程选题遴选、开发团队组建、业务培训与指导、组织开发和审核推荐工作等。名师工作站和基地校管理单位分别负责名师专题微课程和名校专题微课程的统筹设计、开发指导和审核推荐工作。

六、活动流程

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如下:

(一)作品申报

申报单位或个人请填写《作品申报表》(附件2),原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各设区市、名师工作站或基地校管理单位留档。申报选题设计时须认真研究浙江微课网(http://wk.zjer.cn)发布的微课程目录和推荐建设主题。原则上不与已建成发布的作品主题重复。申报人根据活动内容和要求,合理选择对应的活动类别。

申报单位或个人于9月30日前通过相关平台完成作品和《作品申报表》的在线提交。其中,基础教育组、中等职业教育组中的技能大师微讲堂和专项资源建设组中的名师专题微课程、名校专题微课程通过浙江微课网报送,数字史料馆通过浙江教育数字博物馆网络平台报送,其它资源通过浙江省智慧评审平台(http://ps.zjer.cn)报送,中等职业教育组的中职数学公共基础课作品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二)审核推送

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选题遴选和作品上传督促工作,于10月15日前完成作品在线审核,并将《作品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送至省教育技术中心。中等职业教育组中职数学公共基础课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请于5月3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技术中心。

基础教育组设置推荐名额:杭州、宁波、温州30件,绍兴、嘉兴、湖州、台州25件,金华、丽水、衢州、舟山15件。其余组别不限名额。同一作品不得重复推荐。

(三)开发培训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开发工作需要,结合本地实际面向开发团队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活动,提升团队开发水平,确保资源质量。

(四)应用推广

  本次活动所有作品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等网络平台发布,供全省师生选用,并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中央电化教育馆等组织的相关活动,部分优秀作品将推荐出版,面向全国推广。活动设立“优秀组织奖”。

七、其他事项

(一)浙江省智慧评审平台作为本次活动的主要技术支撑平台,将及时、动态发布活动各类信息。

(二)本次活动材料申报、作品提交和专家评审等均通过网络开展。各承建单位和个人均须使用资源建设负责人的师训平台账号完成网络操作。作品信息以平台录入资料为准。

(三)参加活动的数字教育资源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的,一律取消活动参与资格。作品中引用他人的音乐、图片、视频及其他资源,请在申报时予以详细文字说明,注明出处和来源。不作说明的视为原创,由作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根据自愿参与原则,作者应同意授权活动主办方享有作品独家网络传播权,并授权活动主办方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中央电化教育馆等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征集、交流、评选等活动。

(五)联系方式

1.学前教育组、义务教育拓展性网络课程联系人:罗晓峰,联系电话:0571-88062887,电子邮箱:19943909@qq.com;

2.基础教育组、数字史料馆联系人:王张琴,联系电话:0571-88905096,电子邮箱:zjeduzy2@163.com;

3.中等职业教育组联系人:袁霄,联系电话:0571-87027718,电子邮箱:81425243@qq.com;

4.名师专题微课程联系人:沈清,联系电话:0571-85245550;

5.名校专题微课程联系人:陈瑛,联系电话:0571-88006217;

6.综合实践优质课程联系人:杨洪敏,联系电话:0571-87024158;电子邮箱:2001057@qq.com;

7.平台技术客服交流QQ群:612059415。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邮编:310012。


 

附件:1.2020年度浙江省精品资源建设规范.docx

    2.作品申报表.docx

    3.作品汇总表.docx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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