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教技中心〔2020〕63号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启动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类别
(一)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二)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三)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四)名师网络工作室单列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课题申报条件
(一)重点课题:全省从事基础教育信息化实践或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申报内容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课题负责人有开展相关研究的经验与成果。
(二)专项课题:全省从事基础教育信息化实践或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三)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从事中小学教育装备建设与管理、学科实验教学研究与实践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四)名师网络工作室单列课题:在建的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可以申报;要求课题研究方向与所承担工作相关。
(五)各类别课题限额为独立分配,不满限额视为自动放弃,类别间的课题名额不作调剂。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2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人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12月20日。
初审单位审核时间:2020年12月21日-12月31日。
请课题负责人和基层管理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申报和审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申报程序
(一)专项课题和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向各市教育技术中心提交《课题申报·评审表》(详见附件1)。
各市教育技术中心作为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初审单位,向省课题办提交限额数量(详见附件2)内的申报课题和汇总信息(详见附件3)。
不设浙江省数字教育资源应用实践基地单列课题,相关研究纳入专项课题申报。
(二)名师网络工作室单列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资源建设二部提交《课题申报·评审表》。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45550;邮箱:373080407@qq.com。
省教育技术中心资源建设二部作为名师网络工作室单列课题申报工作的初审单位,向省课题办提交限额数量范围内的申报课题和汇总信息。
五、报送材料
(一)《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盖章后由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汇总上报省课题办,评审表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
(二)《×市申报省教育信息化2021年课题汇总表》(详见附件3)(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上报省课题办)。
(三)同时上报以上报材料的电子文档(签名除外),并与上报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四)上述纸质材料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寄送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科研培训部郑老师,联系电话:0571-88069042 ,通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邮编:310012;电子文档提交至邮箱etktgl@126.com。
(五)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均为无效,不进入评审。
六、其他
请各地按《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继续做好课题的管理和结题工作,保证课题研究顺利实施,并及时总结课题成果和经验。
附件:1.2021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doc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