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2018年度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的通知
浙教技中心〔2018〕29号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
为落实《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教育技术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8﹞6号)要求,培育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应用典型,促进网络学习空间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经研究,决定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2018年度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本次活动以“推动空间移动端在课堂教学和家校互动中应用”为主题,促进空间移动端深度应用,着力探索和挖掘网络学习空间移动端教育教学优秀应用案例,形成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有效模式,引领和推动空间的规模化、常态化和深度化应用。
二、活动对象
活动对象为之江汇教育广场(http://yun.zjer.cn)教师用户。
三、活动时间
2018年4月至11月。
四、建设要求
本次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依托之江汇教育广场开展,要求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实际,立足“小切口、深应用”,一个空间一个教学主题,利用空间(尤其是空间移动端)积极开展课程资源开发、师生教学互动、家校互动等活动,并总结提炼形成应用典型案例,为全省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和应用提供示范引领。
五、组织实施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审核验收,并在之江汇教育广场开设活动专区。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辖区内的活动组织、业务指导、审核推荐和应用推广工作。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及要求如下:
(一)活动报名
4月10日开始,教师可在之江汇教育广场活动专区网络填报信息参加本次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填报内容在省级审核验收前均可修改。报名截止时间由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根据各地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确定,各设区市推荐上报到省级的空间须在推荐名单上报前完成在线报名。
鼓励2015-2017年度通过省级审核验收的特色空间(包含精品示范空间和一、二、三等奖空间)继续报名参加活动,持续深化空间建设和应用。
(二)建设应用
4月-9月,教师根据活动相关要求进行空间建设和应用,具体要求见《之江汇教育广场优秀教学空间评价指标》(附件1)。期间教师个人及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可自行组织空间交流与应用推广。
(三)设区市推荐
10月1日前,各设区市按照分配名额(附件2)完成优秀教学空间网络推荐工作,同时将《各设区市优秀教学空间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省教育技术中心。
(四)空间展示
10月中下旬,之江汇教育广场优秀教学空间活动专区将对各地推荐的空间进行分类展示推荐,以供全省学习交流,之江汇教育广场所有用户均可参与空间点评。
(五)审核验收
11月上旬,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空间进行集中审核,确定优秀教学空间名单。
(六)活动推广
对于本次活动产生省级优秀教学空间予以公布,并在其网络空间配挂荣誉徽章,空间及空间应用案例面向全省推广。
六、其他事项
(一)声明事项
1.之江汇教育广场空间中所发布的信息、上传的文章、资源等一切内容均不得有版权争议。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将删除内容并取消参与活动资格,相关责任由教师本人自行承担。
2.优秀教学空间征集活动参与者同意空间网盘中所有资源向全省师生开放,活动主办方将择优推荐相关内容参加国家相关大赛或资源交流。
(二)报送及联系方式
1.请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明确活动负责人于4月15日前将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至省教育技术中心。
2.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赵川,联系电话:0571-89775187,邮箱:zjedu89775187@163.com,空间地址:zhaoc.zjer.cn,通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1201室,邮编:310012。技术服务工程师:吴克乃,联系电话:18058781511。活动技术服务QQ群号:368734669。
附件:1.2018年之江汇教育广场优秀教学空间评价指标.docx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