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政采云)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建成试运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7〕29号,简称《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政府采购信息化,提高采购效率,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政采云)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网址:https://jyzb.zcy.gov.cn/)已于2018年11月30日基本建成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是全省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商品采购区。全省各中小学校和教育机构按《暂行办法》和《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使用说明书》(见附件2)采购程序、成交规则和操作步骤从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内选购所需商品。
二、各采购单位通过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实施采购时应具备采购计划书,采购计划组织类型为“部门集中采购”。采购方式有两种:
(一)协议采购-直接订购。各采购单位所属预算区划财政部门规定预算限额以内(目前限额是50万元)的采购计划可采用协议采购-直接订购采购方式。现实行“协议采购-直接订购”采购方式。
(二)协议采购-竞价采购。超过预算限额的采购计划采用协议采购-竞价采购方式,根据需要逐步实施。
三、请各采购单位向本级财政部门申请在采购计划书中增设采购类型和采购方式。
(一)采购类型为“部门集中-委托本级”和“部门集中-委托上级”。
(二)通过以上采购类型、采购方式和采购目录明确的采购计划书,各采购单位登录进入政采云-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进行采购。
四、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现有供选购的为普教仪器设备(包括配备目录中的教学仪器设备、学科教室及创新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桌椅柜)商品及供应商,经由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公开征集承诺入围审核后上线,并将不断增加商品与供应商,其它列入浙江省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图书、课桌椅、教育资源等教育装备商品及供应商将分批通过公开征集承诺入围等方式陆续上线,供各单位选购。
五、浙江教育装备采购馆由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包括供应商和商品的入围,上架审查,交易价格的动态监测,交易纠纷的调解处理等工作,并协助省级监管部门做好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等工作。运维单位政采云有限公司给予配合。
请各地按照《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组织指导区域内中小学校和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在采购、成交及履约验收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蔡 泉,联系电话:0571-87880802;运维单位: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817190。
附件: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