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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2018-2019年度浙江省电子卖场(政采云教育装备馆协议供货)普教教学仪器项目承诺入围的通知

信息来源: 政府采购部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18- 10- 15 16: 03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浙江省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受浙江省教育厅委托,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就“2018-2019年度浙江省电子卖场(政采云教育装备馆协议供货)普教教学仪器项目”进行公开征集合格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2018-2019年度浙江省电子卖场(政采云教育装备馆协议供货)普教教学仪器项目的供应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通过在政采云平台自主注册相关信息并承诺遵守《2018-2019年度浙江省电子卖场(政采云教育装备馆协议供货)普教教学仪器项目协议书》和本通知规定,按期提交承诺响应文件并经专家评审推荐后即可成为2018-2019年度浙江省电子卖场(政采云教育装备馆协议供货)普教教学仪器的供应商,承诺入围供应商基本条件和入围原则详见本通知。

二、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编号:2018-PJXYCG-1。

(二)项目名称:2018-2019年度浙江省电子卖场(政采云教育装备馆协议供货)普教教学仪器项目。

(三)采购目录

1.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教育部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音体美教学仪器配备标准,浙江省初中科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浙江省初中数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浙江省小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浙江省小学数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中的教学仪器设备。详见附件3)。

2.创新实验室和学科教室仪器设备,实验室桌椅柜。

(四)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项目的各项规定。

2.供应商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注册,并按注册流程将书面资料提交集中采购机构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复核备案。

3.供应商拥有实体卖场的展示或仓储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含)。

4.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且不高于市场平均价及其在非政府采购渠道的价格。

5.供应商服务要求

供应商均要求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对本省各地用户需求具有快速反应、供货能力;售后服务机构完备,承诺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供货及商品质保期内5*12小时现场服务工作制,7*24小时电话支持,4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根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政采云教育装备馆协议供货(电子卖场)商品价格比对系统、主流电商平台及市场抽查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协议供货供应商在全省范围内被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做出部分商品冻结、下架直至全网下架的处理,同时可将其行为列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可暂停直至取消其协议供货供应商资格,并在下期协议供货供应商招标或公开征集活动中予以限制:

1.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响应或确认采购人发起的政采云教育装备馆协议供货采购订单、合同的。

2.入围期间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被查实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市场平均价是指主流电商能买到的同品牌、型号、配置、保修期限等的商品,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则由我中心通过主流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价格进行测算调整之后,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对主流电商平台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官网报价及我中心市场调查孰低的原则确定市场平均价。

3.入围期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无故不执行采购订单(合同)或没有按承诺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务的。

4.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采购人评价“满意度指数”低于60%的。

5.入围期间被红色预警或被橙色预警3次或黄色预警5次,且1个月内未及时解决的。

6.提供走私及假冒伪劣商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7.在政采云教育装备馆协议供货中夸大宣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8.向运维公司、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与其他供应商、运维公司、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10.其他违反采购文件或入围协议约定事项或供应商承诺事项的。

11.利用网上协议供货系统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侵入系统的。

12.无正当理由未在入围协议签订后60日内,完成商品上架及系统对接的。

13.拒不执行财政部门或同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措施或者拒不纠正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约行为的。

14.各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六)保证金

1.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开户银行:杭州市工行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6209900154456

2.保证金以电汇方式交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3.入围供应商按要求与采购机构签订《2018-2019年度浙江省电子卖场(政采云教育装备馆协议供货)普教教学仪器项目协议书》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协议书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25日。

报名地点: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13楼1313室(杭州市学院路35号)。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4)。

2.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项目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承诺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承诺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承诺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13楼1313室(杭州市学院路35号)。

3.逾期送达的承诺文件将不予接受。

(九)项目联系人:蔡泉,联系电话:0571-87880802,传真:0571-87880802。

(十)政采云联系电话:4008817190。

三、评审及入围原则

(一)评审委员会

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由5人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供应商承诺报名文件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等。评审委员会由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组成。

(二)入围原则

采用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具体如下:

1.供应商须符合本通知“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知第四条”资格条件。

2.对报名供应商基本规模、商品物资供应情况、信息化管理情况、售后服务保障、物流配送保障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其中相关信息系统需进行系统演示(由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经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4.本次征集不设入围比例,原则上,符合入围资格条件的有效响应供应商即可入围。

四、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承诺入围的解释权均属于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附件:1.2018-2019年度浙江省电子卖场(政采云教育装备馆协议供货)普教教学仪器项目协议书.doc

    2.供应商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doc

    3.配备目录.zip

    4.投标报名表.doc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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