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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浙江省第二轮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17- 04- 28 16: 51

浙教信办〔2017〕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精神,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决定“十三五”期间实施浙江省第二轮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进一步发挥名师在学科理论研究、教学实践引领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全省教师专业发展,促进我省教师队伍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在全省创建500个名师网络工作室,分省、市、县三级实施,涵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通过项目建设,全面展示全省500位浙派名师风采,培养5000名学科带头人,带动50000名学科教师专业成长;共建共享一批对教学改革和学科建设起示范引领作用的优质数字资源;运用互联网思维与技术探索与实践名师引领下的资源共享与网络学习共同体培养新机制。
  二、建设原则
  (一)名师引领,分层推进。在全省遴选理念先进、成果突出、影响较大的名师,发挥工作室人才培养的师承效应,通过名师引领、团队合作和社群交流等形式,每个工作室培养10名学科带头人,并带动100名网络学员专业成长。
  (二)分期实施,三级共建。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以2年为一个建设周期,由省教育厅负责项目的统筹实施,分省、市、县三级共同创建500个名师网络工作室。开通浙江名师网(http://ms.zjer.cn),作为各级创建、管理、运行名师网络工作室和评定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的统一平台,实现名师资源的有效共享,避免形成信息孤岛。
  (三)先建后评,注重绩效。通过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名师依托浙江名师网创建名师网络工作室并积极开展资源共享、学员培养等相关活动。省教育厅按年度对名师网络工作室进行考核评价和动态排名,根据建设质量和应用实效对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支付建设经费。
  三、建设任务
  (一)学科带头及网络学员培养
  名师网络工作室以传承名师的育人风格和教学特色为主要目的,提高学科带头人的教育教研与科研能力,促进其从优秀到卓越的提升。通过研修活动与资源共享,每个工作室要求培养10名学科带头人,发展和培养100名网络学员,并辐射带动浙江省对口援建地区的教师专业发展。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学科带头人开展教育研究与教学实践。在培养周期内,每个学科带头人主持主题研修活动1次,完成市级及以上教学展示和讲座各1次,建成学科带头人网络空间并形成有效的区域辐射。每个工作室中50%以上的学科带头人在省级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评比或教学比赛中获奖。
  (二)优质数字资源建设与共享
  围绕课改重难点问题,每个工作室聚焦一个主题,成体系建设精品专题资源,形成品牌和特色。每年研发1门微课程资源(不少于20个微课视频);建设周期内完成一项有品牌特色的优质专题资源并基于网络共享,形式不限;及时共享活动资源,每年发布研修活动案例不少于2个。
  (三)网络学习共同体活动开展
  每个工作室每年组织不少于10次“线上+线下”主题研修活动,每次活动学科带头人参与率必须达到50%,单次活动规模不少于10人,至少有一次活动规模超过100人。包括:每个工作室通过浙江名师网“名师面对面”栏目,每年开展引领教师专业成长的主题研修直播活动不少于1次;每年面向学生开展“名师带你学”网络直播活动不少于1次;每年面向省内或浙江省对口援建地区开展1次送教活动。
  (四)课题研究与成果推广
  建设周期内,每个工作室围绕工作室主题完成1项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中发表或在省市级评比中获奖或公开出版。 研究成果通过名师网络工作室面向全省推广应用。
  四、项目实施
  (一)工作室负责人申报
  省级网络工作室负责人原则上从浙江省正高级教师和省特级教师中产生,采取自主申报与地市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设区市教育局或高校审核,省教育厅组织审核入围。第一期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中考核优秀的工作室直接入围,考核合格的工作室优先入围。《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创建申报表》见附件2。
  市、县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由相应教育主管部门认定。
  (二)学员招收
  1.学科带头人招收。学科带头人是名师网络工作室核心成员和主要培养对象。成员在一级教师以上(含)职称并获市级教坛新秀荣誉(或相当)的骨干教师中产生。由各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招收,其中非名师所在设区市的学科带头人不少于5人。申报人须填写《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学科带头人申请表》(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每个名师工作室招收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0-15名。
  2.网络学员招收。网络学员是名师网络工作室辐射服务的重要对象。由一线学科教师通过网络平台自主实名申请,经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加入。这些学员以网络研修为主要形式参加名师网络工作室研修活动。每个名师工作室的网络学员数不少于100人。
  (三)工作室建设
  省里统筹分配各设区市名师网络工作室建设名额,由各设区市组织名师通过浙江名师网申报建设省级和市、县级名师网络工作室,组织和指导各工作室积极开展空间建设、资源共享、主题研修等各项建设与应用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集中展示活动。
  (四)工作站设立与运行
  通过“开放竞争、资格准入”的方式在全省设立2-3个“名师工作站”,负责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对市、县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定期进行巡查和指导,对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进行验收并对全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进行总结。
  (五)工作室考核
  项目办委托名师工作站从基本任务完成度、网络工作室活跃度(占比不低于50%)和工作室特色亮点等方面,分年度对名师网络工作室进行考核评价和动态排名。每年度择优产生150个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对全省排名前500名的工作室统一悬挂年度荣誉勋章,对部分设而不建、建而不用的工作室将予以关停处理。
  五、保障条件
  (一)组织保障
  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厅师范处会同省教育技术中心、省教研室、省教科院、省教育报刊总社共同负责实施,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方案;审核确定省级名师工作室负责人及其学科带头人资格;为省、市、县三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建设统一提供浙江名师网云服务。
  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办)设在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日常管理、名师工作站工作协调等工作。
  各设区市教育局指定专门机构与管理员负责本市名师、学科带头人的推荐和管理工作;根据项目要求落实政策、经费等相关保障,建立对应的管理与评价机制,促进本市各级名师网络工作室的建设与应用,并于每年10月底前向省教育技术中心报送本市名师网络工作室年度工作总结。
  (二)政策保障
  1.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的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开展的线上线下教学观摩、研讨、评课等研修活动,可视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养项目,经考核合格可计入参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时,按每人每年不超过30学时计。
  2.要求建设单位(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对名师和学科带头人组织或参与正常的工作室活动给予支持。
  3.各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独立开展的研修活动,以经省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发布在浙江名师网的电子通知为准,可作为请假和报销依据,项目办不另行制发纸质通知。
  (三)经费保障
  1.省级设立专项经费支持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项目。项目经费包含名师网络工作室建设和应用经费、名师工作站工作经费、浙江名师网开发与运维经费。其中,名师网络工作室建设和应用经费采取“先建设应用,后评价付费”的方式,根据各工作室建设质量和应用实效分年度支付经费。
  2.市、县级名师网络工作室的保障条件由相应教育局落实,应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
  六、其他
  (一)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8日。新申报加入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建设者须填写创建申报表(附件2,加盖公章),第一轮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只需在各设区市的《2017年度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中显示相关信息。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和有关单位按要求推荐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将《2017年度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和新申请的创建申报表(附件2,电子稿)统一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
  (二)工作室学科带头人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5日。符合条件的教师须填写《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学科带头人申请表》(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和有关单位将学科带头人申请表(附件3,电子稿)和《2017年度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学科带头人申请汇总表》(附件5,纸质稿)统一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
  (三)联系人:沈清,联系电话:0571-89775187,电子邮箱:373080407@qq.com,联系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1201室,邮编:310012。
  
  附件:1.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2.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创建申报表.docx
             3.浙江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学科带头人申请表.docx
             4.2017年度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5.2017年度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学科带头人申请汇总表.docx


                                                                                                                                      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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