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征集全省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综合实践活动精品课程的通知
浙教技中心〔2017〕2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管理部门:
为推进全省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提升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教学水平,根据《2017年全省教育技术工作要点》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综合实践活动精品课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全省各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自主开发、供学生选择性活动并己实施2年以上的优秀课程(含整合课程)。
二、申报条件
(一)原创性。课程须由基地自主开发,符合课程改革文件精神和基地实际,能满足中小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科学性。课程有完整的课程纲要、教学材料和实施方案,课程目标设计科学,内容编排合理,实施规范有序,保障体系完备,课程管理到位。
(三)可推广性。课程须已实施2年以上,每年都有学生选修该课程,学生参与面广,目前仍在开设,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申报程序
由各设区市教育局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管理部门组织征集。各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将《浙江省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综合实践活动精品课程申报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附件1)于2017年8月30日前上报各设区市教育局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管理部门,各设区市教育局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管理部门审核并汇总后(附件2)于2017年9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精品课程须报送材料包括:
1.浙江省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综合实践活动精品课程申报表,文件命名方式为“基地名称+课程名称+申报表”,如“**基地 **课程申报表”(纸质稿和电子稿);
2.基地开发的申报课程的教学资料,文件命名方式为“基地名称+课程名称+教学资料/教材”(电子稿);
3.反映本课程核心内容的微课程视频5-10个及相应的作品说明(电子稿,制作规范与要求见附件3);
4.能说明申报课程实施情况的其他材料(教案、课例、成果等,电子稿);
5.每个课程视频不超过1GB,视频须用格式工厂转换为MP4格式,编码要求为H.264,帧数为25帧。视频材料可用学校师训平台用户账号登陆(www.zjedu.tv.)点击相应活动页面上传。其余材料请打包通过 2001057@qq.com提交,打包文件命名方式为“基地名称+精品课程名称”。另须将完整课程刻录成光盘邮寄至省教育技术中心。
6.申报过程中,每个基地要注重课程门类的均衡性与多样性。
四、成果奖励与推广
(一)本次征集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并颁发精品课程获奖证书。
(二)获奖的精品课程将通过网络发布,供其他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学校和教师共享。如有需要保密或不易公开内容请在申报表中说明。
五、其他
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杨洪敏;联系电话:0571-87024158;电子邮箱:2001057@qq.com;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1404室;邮编:310012。
附件:1.浙江省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综合实践活动精品课程申报表.docx
2.浙江省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综合实践活动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docx
3.浙江省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综合实践活动精品课程申报微课程制作规范与要求.docx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