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调整省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中心教研组成员和开展省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浙教技中心〔2016〕9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管理部门:
省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中心教研组(以下称“中心教研组”)自2012年成立以来,在推动基地建设、课程开发、教研活动开展、规范化管理及师资培训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原中心教研组成员发生了较大变化。为加强中心教研组人员力量,同时,进一步摸清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基本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省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中心教研组成员,并组织开展省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基本情况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中心教研组人员调整
调整后的中心教研组人员由以下人员组成:
(一)各设区市教育局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
(二)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负责人;
(三)省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活动项目教研大组负责人。
请各市在原省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中心教研组保留人员名单(见附件1)的基础上推荐补充。
二、省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基本情况调查
(一)调查范围
独立建制的综合性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包括已建基地、在建基地以及规划2016年、2017年筹建的基地。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1.以各设区市教育局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管理部门为对象(附件3),调查在基地建设规划、投入、协调、推广等方面的工作举措、成效、问题及下阶段工作计划。
2.以各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为对象(附件4),调查基地规模、开设项目、师资、收费等情况。
三、其它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于11月10日前将各调查表(推荐表)汇总后报送至省教育技术中心。
(二)调查表请登录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网站(www.zjedu.org)勤工俭学—实践教育基地栏目下载。
(三)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杨洪敏,联系电话:0571-87024158,电子邮箱:2001057@qq.com,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邮编:310012。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