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关于组团参加第71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教技中心〔2016〕93号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各参展企业:
根据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关于第71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具体事项的通知》(中教协文﹝2016﹞1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组团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地点和主要活动
(一)时间:2016年11月17日~18日报到注册、凭证布展,特装展位可提前至11月16日开始布展;11月19日~21日展示;11月21日下午14:00撤馆并疏散;11月22日中午12:00疏散完毕。请我省各参展单位于11月17日8点后到广西红林大酒店报到注册,领取展会相关资料。
(二)展会期间主要活动
1.举办第四届全国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活动;
2.2016全国名师名校长峰会;
3.世界创客教育第二届高峰论坛;
4.举办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发布会;
5.组织巡馆,了解展示产品等活动。
二、展馆、会场及参展事宜
(一)展馆: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6号。展馆中午不闭馆。
(二)会场
主会场:广西红林大酒店(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9号, 电话:0771-2021688 );
分会场:广西金旺角酒店(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2号,电话: 0771-3280888)。
(三)各参展单位的展位、展位设计图、展品托运等相关要求详见《第71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展商手册》(附件2),并按要求将需要反馈的信息上报组委会。
(四)凡要求光地、拆除中间隔板的参展单位(排头展位侧板拆除),请务必在“展位要求”栏内说明(光地需要标配请提前注明,如不注明将按不需要处理)。
(五)各参展单位在展位搭建时不得有两家或几家单位合搭,展位上只能出现报名单位信息,一经发现不按要求搭建的单位将会被严肃处理。
(六)本届展示会继续为每位驻会代表免费投保10万元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2万元的“附加伤害医疗费用保险”,保险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0:00至2016年11月22日24:00。请各相关单位将参展人员的个人信息(姓名及二代身份证号码)确认无误后,最迟于11月11日之前反馈给省协会。报到注册后,如果参会人员临时变动,实际参会人员保险生效时间为通知我协会人员变更的第二天零时。
三、有关费用
参展费用(含展位费、会务费、住宿费、参展单位名录费及参展单位简介费)详见《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展示会管理软件》,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30日前将款项汇入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浙江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账 号:1202020709014403674
开户银行:工行杭州市解放路支行
四、其他事项
(一)凡未印入《参展产品目录、名录》的产品,不得展示。
(二)各参展单位务必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查。
(三)为维护展厅秩序,一律不得提前撤馆。
(四)各参展单位务必认真布置展位,严格遵守展示会组委会和南宁国际会展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我省代表团的良好形象,切实注意人身、现金、参展物品等安全。
(五)联系人:姜锦龙;电话:0571-87880812,13588058286。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