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项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项目网络助学导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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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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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6-01 00:00
浙教技师训办〔2011〕3号
各市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通知》(浙教办师〔2009〕165号)精神,为做好在全省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的前期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项目网络助学导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为全省培养一批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的中、初级网络助学导师。具体目标如下:
1、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课程培训。掌握课程内容,理解课程内容的编排意图、内在逻辑以及目标定位,形成对课程内容的系统认识,提高信息化环境下教学设计能力和水平。
2、体验并掌握远程学习的方法和要求。了解远程学习规律,掌握远程培训平台的功能和操作要求,提高远程学习的意识和能力。
3、了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明确网络助学导师的任务、职责和要求,研讨教材和教法,学习项目培训的策略和方法。为胜任项目培训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二、培训对象和要求
培训对象为中小学学科教师。选拔要求如下:
1、专业能力强、具备较好的信息技术基础、工作认真负责、乐于奉献的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具有教师培训经验的教师优先选拔。
2、选拔对象中信息技术教师比例不超过30%,学科教师比例应高于70%;应尽可能涵盖各学段和各主要学科,各学段、学科教师的比例尽可能比较均衡。
三、培训课程和模式
1、培训课时:50课时(中、初级班各50课时)。
2、培训课程:选用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课程(初级·北师大版)和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课程(中级·北师大版)。
3、培训模式:采用集中面授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模式。
4、培训平台:选用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平台(网址:http://jyjs.zjedu.org)作为本项目的培训平台。
四、培训安排
1、5月-8月,组织两期培训班。委托上城区教育学院承办一期50人的中级课程培训班,温州大学教育学院承办一期50人的初级课程培训班,进行培训试点。
2、9月-12月,完成对100名教师的培训。
3、2012年1月-6月,完成对400名教师的培训。
五、培训经费
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由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支付;参加培训者食宿回原单位报销。
六、考核与结业
学员完成所有培训模块学习任务并通过过程性考核合格者,由“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项目办公室”颁发相应等级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项目网络助学导师证书和结业证书。取得结业证者由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登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同时可凭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
七、组织与管理
1、本次培训在浙江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由我办负责制定培训方案、落实培训机构,指导工作开展;各市负责培训教师和培训机构的推荐;各培训承办单位负责学员的组织管理和过程管理;华东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主讲教师安排和培训质量监控;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培训平台的支持和运维(在百年树人远程教育有限公司协助下)。
2、省项目办联系人:许夷臣;联系电话:0571-87880807;电子信箱:yichenx@163.com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