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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利用互联网公开的学生家长个人信息实施诈骗犯罪活动



2009-12-07 信息来源: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浏览次数:字体:[ ]

    2009年11月4日9时许,台州路桥张某接到一男子电话自称是张某孩子的老师,告知张某的孩子正在路桥三医院胃出血需要用钱,并要张某将7000元钱打入中国农业银行账号(户号:王海明,卡号:6228480070117564610)内。张某信以为真,很快到农业银行将7000元现金汇入该男子帐户,随后联系孩子学校老师后才发现被骗。这是一起以“利用互联网公开的学生家长个人信息”实施诈骗的案件,案犯通过互联网上老师发布的博客及其他有关渠道获得在校学生的个人及家长信息(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后,冒充学校老师打电话实施诈骗。经初步了解,已有数百人接到过此类电话,不少被成功诈骗。

    此类案件的主要特点是:1、作案时间:利用白天学生在学校上课时间,不易与家人联系;2、作案人员:2人及以上,且案犯熟悉受害人手机号码及学生姓名;3、作案对象:通过网上及其他有关渠道获取到的在校学生个人及家长信息的家庭,受害人家长往往身处外地;4、作案工具:手机、银行卡;5、作案手段:案犯抓住受害人爱子心切的心理,通过手机联系家长,自称是学生的老师,以学生在学校生病急需医疗费用为由诈骗钱财。犯罪嫌疑人利用虚假身份购买手机号及办理银行卡,借助银行转账方式,异地操纵作案,得手后立即转移赃款。手段狡猾,隐蔽性强。由于案犯在整个作案过程中,异地联系、异地提款,始终未与受害人直接见面接触,因此加大了破案难度。

    此类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是受害人在获悉子女在学校发病,一般都十分焦急,电话联系不上子女,更加信以为真,就匆忙汇款,毫无防范意识。对此,各有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体广泛宣传此类案件特点等,通过在校园、银行营业窗口发布警方提示,提醒广大学生与家长加强防范,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求学校做好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被犯罪分子利用。银行部门对涉案账户或可疑账户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监控,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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