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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利用虚假“证券投资”网站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



2009-12-07 信息来源: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浏览次数:字体:[ ]

    不法分子通过开设“证券投资”网站,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骗取事主大量钱财的犯罪案件在我省已发生多起。近期嘉兴公安机关连续接报2起此类案件:受害人沈某从网上浏览到一个自称“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站,网站宣称每月可以达到8-9%的利润返还。沈某在该网站注册了会员,并按照网站所示,将3500元作为会员费打入了犯罪嫌疑人帐户,并和嫌疑人取得了联系。嫌疑人称,会员每人至少要25万元才能操作。沈某马上以网上转帐的形式将20万元汇入对方帐户,次日,沈某又分两次将14万和1万资金注入对方帐户,并再次与对方联系,此时发现对方手机已关机,进入该公司网站,发现网站已关闭;另一起案件的受害人周某从网上浏览到一个自称“上海国都证券有限公司”的网站,网站宣称代人炒股:每月有90%的利润,如达不到标准,会全额补偿。周某信以为真,便在此网站注册了一个每月有1280元利润回馈的会员,犯罪嫌疑人甲接到周某的会员申请后打电话给周某,自称为公司客户部人员,让周某先把1280元会员费汇到网站上指定的建设银行账户。3天后,犯罪嫌疑人乙在电话内则自称为炒股专家邓老师,先后让周某汇60000余元至指定的建设银行账户后,又继续诱骗周某称,再汇4000元就退还70000元给周某。周某于次日下午又汇4000元至指定账户后便联系不到犯罪嫌疑人甲和乙。

    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主要将诱骗对象选择在对证券投资理财方面知识薄弱且缺少警惕心理的人群,以虚构事实、高额投资回报或分红为诱饵,设计貌似正规证券公司的网页网站,利用网站、QQ、电话、银行开设帐户等作案工具实施犯罪活动。对此,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ICP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内容提供服务商的资格审核。要加大宣传,对该类案件的常规手法步骤进行社会预警,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同时,证券投资者要加强证券投资理财等方面知识的学习,看清网站的域名(以官方发布的为准),识别冒用大公司、大网站的名义复制的网站,如遇到需要绞纳会员费等情况时要倍加警觉,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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